我院拟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8名,其中书记员16名(性别不限),办公室文员2名(性别不限)。
一、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视力(含矫正)、听力良好,无口吃;
3.年龄在20-30周岁(1996年11月1日—198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5.有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
6.文字书写记录快速工整,能熟练使用电脑,每分钟正确录入80字以上;
7.品行良好,未受到过刑事治安等处罚;
8.户籍系宜宾市辖区内。
(二)办公室文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双眼裸视5.0以上;
3.年龄在20-30周岁(1996年11月1日—198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5.能熟练使用电脑和Word、Excel办公软件;
6.品行良好,未受到过刑事治安等处罚;
7.户籍系宜宾市辖区内。
二、工资待遇
固定工资1300+计件工资,购买五险。
三、招聘程序
请有意应聘者于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到翠屏区法院办公楼(南岸蜀南大道西段1号)四楼政治处报名,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带上报名表1份,1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联系电话:2321732。
我院将于报名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测试、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和政审。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附: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