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宜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主要负责创建园林城市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7月31日),身体健康,形象良好。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位证,园林相关专业,能熟练操作CAD、Photoshop等相关软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者于2016年8月10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市委党校教学楼七楼707室)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面试: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电话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
(三)体检:笔试、面试总成绩前3名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组织体检。若体检不合格,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即聘用两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料提供
(一)本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简历书面材料1份。
(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学习、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三)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四)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试用期月基本工资2200元,按聘用职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转正后月基本工资2500元。
联系电话:人事科(0831)8247574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