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宜宾市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公安警务辅助和13名应急救援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测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1.此次公开招聘20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此次招聘人员不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系劳动全合同制管理人员,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工作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9.年龄计算截至此次招聘考试报名的第一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是截止报名第一日未满36岁。
三、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www.jarsj.cn。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至2016年9月6日下午4:30。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公告提供的报名网址按网络提示要求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并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准确、如实填写《江安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信息,同时上传JPG格式(50KB以下)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如照片和本人差异过大引发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后果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情形,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1.网络资格初审。网上初审仅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核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网络提示打印《江安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2.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16年9月1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或三江人才网,如因考生未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江安县政府大楼三楼324室)。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退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报名信息表》1份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现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测试资格。
五、体能测试
此次招聘人员不笔试,只进行体能测试,参照公安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
1.警辅辅助人员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测试首先进行纵跳摸高,纵跳摸高达到合格标准方可进入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测试,纵跳摸高未达到合格标准不进行下一步测试。体能测试有缺考项目(含中途放弃)或体能测试单项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
总成绩=1000米跑成绩×50%+引体向上成绩×50%,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应急救援人员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25周岁及以下人员)或俯卧撑(26岁至30周岁人员),体能测试有缺考项目(含中途放弃)或少于3个项目成绩高于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
总成绩=1500米跑成绩×30%+100米跑成绩×30%+引体向上成绩×20%+双杠臂屈伸成绩(俯卧撑成绩)×20%,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考核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
(1)警务辅助人员按1000米跑、引体向上顺序成绩高的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所有项目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1000米跑直至有高低成绩,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应急救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15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俯卧撑)顺序成绩高的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所有项目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1500米跑直至有高低成绩,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政审: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手续办理:用人单位对考核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期管理及待遇
(一)聘期管理:
此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聘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确定,不得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三江人才网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831-2620738
八、本公告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解释。
附件:江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岗位表
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
2016年8月16日
附件:
江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户籍范围 |
名额 |
年龄 |
最低学历 |
专业及其他条件 |
考试形式 |
1 |
江安县公安局 |
警务辅助人员 |
江安籍 |
7 |
35周岁及以下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和公安警校毕业年龄放宽到38周岁,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初中。 |
体能测试 |
2 |
江安县消防队 |
应急救援人员 |
江安籍 |
13 |
30周岁及以下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限男性,身高在160CM及以上,裸眼视力在4.6及以上。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学历放宽到初中。 |
体能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