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宜宾市政协办公室决定公开招聘临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二)拟招聘临时人员主要从事机关文秘岗位工作,中文、法律、新闻及相关专业优先,熟悉办公软件操作(Word文字排版和Excel表格操作等),熟悉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等常见办公设备的使用,没有违法犯罪或不良记录,男女不限。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现场查验)及其复印件两份,近期彩色免冠同底2寸照片5张,以及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并如实填报报名表(样表附后)。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3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82号宜宾市政协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市政协机关404室办公室人事科黄先生,联系电话:0831-8201996,15181186677;市政协机关211室办公室人事科李女士,联系电话:0831-8201717,13990923415。
(二)报考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及聘用期间的全过程,在临聘和签订聘用协议后的任何环节,宜宾市政协办公室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不诚信情况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终止聘用协议。
三、考试
(一)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根据笔试得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原则和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后,将笔试、面试合计得分排名靠前的前二位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公示、体检及考察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即在宜宾市政协网站、宜宾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对无不良反映的拟聘用人选,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组织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其所需费用由宜宾市政协办公室承担。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宜宾市政协办公室组织考察。
五、办理临聘手续
宜宾市政协办公室综合考虑考试、公示、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聘用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工资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临时工,基本工资及其他待遇参照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月工资1900元,并按规定发放月绩效工资和购买“五险一金”;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参照同类人员发放目标考核奖和节假日加班补助、劳保费等;可享受法定休假及公休假。
(三)聘用人员住宿自理。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宜宾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宜宾市政协办公室招聘临时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宜宾市政协办公室
2016年9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