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2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命令;
2.男性青年,年龄为20周岁至28周岁(1996年10月28日之前至1988年10月28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身高1.70米以上,双眼单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含4.8)。
具备狙击、排爆、武术、突击等特殊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况。
三、报名事项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德县公安局特警大队院内(原桃州六小)。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1份,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应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
4.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时事政治》、作文等,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2.体能测评内容:男子1000米、4×10米往返跑。体能测评成绩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计算,二项成绩分别达标后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占40%分值)和体能测评成绩(占30%分值)折合后的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达线人员如有多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按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3.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面试成绩按4:3:3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政审
1.根据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依次确定。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政审的标准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公示人员。
1.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具体管理考核办法依照《安徽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暂行)》执行。
九、聘期工资待遇
月工资待遇不低于1800元。聘用期间,按照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相关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十、有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证件,按照规定参加招聘程序,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如发现有违反本方案规定的,视情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6022441转4517(县公安局政治处)
监督电话:6022579(县监察局)
6022441转3495或者110(县公安局)
广德县公安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