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县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法院工作,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书记员3名,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精通计算机操作,计算机录入能力强。
3、行政部门书记员1名,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使用,中文、文秘专业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报名,严格资格审查。经笔试(相关技能测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名单,经政审确定招聘人员。
三、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每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四、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8日至7月1日(不含双休日)。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2张。
五、报名地点
绩溪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联系人:程丽
联系电话:8152645
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绩溪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