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计划
规划管理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3、建筑学专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掌握cad等办公软件基本操作,能满足现场踏勘等外业工作需要。
4、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5、有注册建筑师或高级职称者优先录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由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
2、报名采取现场统一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9月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10-11∶40,下午2∶30--5∶00。
4、报名地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563-2626882)。
5、报名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报名时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
4、面试主要考察所引进岗位所需的岗位能力、综合素质等。
(三)聘用
面试合格确定为聘用对象的(需提供健康体检证明),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工作待遇
执行《宣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本《公告》未尽之处,由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负责解释。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