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产业高地、创新高地和人才高地,推进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韶山高新区”)建设发展步伐,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韶山高新区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韶山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详情请登陆中国湘潭政府门户网(www.xiangtan.gov.cn)、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湘潭在线(www.xtol.cn)、中国韶山网(www.shaoshan.gov.cn)、韶山新闻网(www.ssxw.net)、韶山高新区官网(www.ssgxq.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人或直系亲属为湘潭地区户籍,或者为湘潭地区常住人口(需提供个人房产证明)。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天未满41周岁计算,其他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10月13日—25日(每日24小时均可报名),共13天。
现场报名:10月20日—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6天。
3、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点: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韶山高新区办公楼三楼1302室)报名,咨询电话:0731-55670826。
4、报名要求:
韶山市以外的报考人员可采用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韶山市内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网上报考人员须上网下载并填写《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均可下载),同时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有效证明资料、招聘岗位所需资质证书(扫描件)、1寸照片(电子文档),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ssyq5671000@163.com)。现场报考人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有效证明资料、招聘岗位所需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
报名者提供的证书(件)、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者误差,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结果为准。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情况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1)岗位代码为01、02的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经济、行政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等内容。《申论》主要考核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为100分,《申论》为50分,总分为150分,考试时限为180分钟。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申论》成绩排名。
(2)岗位代码为03的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经济、行政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等内容。专业知识主要考核考生的土建类专业能力。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为50分,专业知识为100分,总分为150分,考试时限为180分钟。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
2、笔试时间:2016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报考人员必须于2016年10月27日—28日期间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参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二)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总笔试成绩(排序方法同上)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试要素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韶山高新区官网上公布。
3、参加面试时,参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不参加体检和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核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韶山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合格人选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安排试用期工作。
实行合同聘用制,首次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待遇为: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并享受韶山高新区相关福利待遇。
单位提供免费就餐,统一住宿(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免费提供);子女需在本韶山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入学的,由韶山高新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优先照顾、妥善安排。
八、本公告由韶山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韶山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doc
附件2:韶山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1:韶山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