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交警支队同意,桓台交警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警30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协助交通民警从事路面交通指挥疏导和交通违法查纠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3、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有固定住所;
4、中等专科以上学历;
5、武警、部队复员人员优先招录;
6、年龄要求:年龄在20-30周岁之间(1986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出生);
7、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传染疾病,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史;
8、语言表达准确,口齿清楚。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8:30至11:30、13:30至16:00。
报名地点:淄博少海劳务有限公司(张北路34号桓台商厦对过)。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提前下载《交通协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本人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结束后,按照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
面试人员、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体检
面试合格的人员按确定的招募计划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由桓台交警大队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淄博少海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四、招聘管理
被聘用交通协警由桓台交警大队进行管理、考核,在合同期内,被聘用协警出现违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将解除合同。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交通协警工资待遇为:
1、月基本工资执行大队现有协警工资标准;
2、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3、视情发放绩效考核奖;
4、服装、装备等。
六、纪律与监督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桓台交警大队 0533-2139197
附件:《交通协警报名登记表》
桓台交警大队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