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由市人民政府主导,经省政府法制办批准、省司法厅登记,于2006年8月成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主要裁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和其他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除外),是分担人民法院审判压力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仲裁工作,充实仲裁案件办理人员力量,经遵义仲裁委员会领导同意,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及计算机能力测试、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依次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仲裁秘书4名
三、招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7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 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法律类专业、取得相应学士学位;
6. 熟悉计算机及其他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熟练掌握使用办公软件。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计算机应用技能测试、面试、考核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四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纪违法证明和个人简历,于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30日(上午 9:30-11:30,下午2:30-5:00)到遵义仲裁委办公室(遵义市凤凰山行政中心二楼)报名(咨询电话:0851-28220703),并填报《报名登记表》。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需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及计算机应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测试内容:笔试及计算机中文录入等技能。
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务工作由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安排。
(三)面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根据笔试和计算机应用技能测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面试工作由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安排。
考试总成绩=笔试及计算机应用技能测试 (60%)+面试成绩(40%)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对拟聘人员在遵义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及时取消,并在本次招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自动放弃的,也按此办法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工资为每月3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每月3500元,根据业绩和业务能力正常增资;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考核情况等可以续聘和解聘。
备注:本次招考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本简章由遵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