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9月)
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湄潭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共有3家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湄潭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9月)》(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9日-1998年9月18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或者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在事业单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
3、截止2016年9月18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三年)未满的;
4、截止2016年9月18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5、湄潭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身份人员除外);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5年以来在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或不符合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咨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6年9月18日上午9点-9月21日下午16点(报名期间24小时均可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统一在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进入“网上报名”页面,点击“各市州报名入口”,选择“遵义市入口”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纯色背景的彩色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相应的《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湄潭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
二是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三是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四是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必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五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修改报名信息或重传相片后再点击“报名确认”按钮,才能视为完成提交报名。修改报名信息后未点击“报名确认”按钮或未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就点击“报名确认”按钮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招考办负责。2016年9月18日上午9:00至9月23日下午16:00,招考办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考办对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予以确认;对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2、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9:00至9月22日下午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2016年9月21日下午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9月22日下午16:00前及时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考办须在9月23日下午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9:00至9月24日下午16:00期间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网银卡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10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9月24日下午16:00缴费截止后,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湄潭县人民医院职位的不受3:1开考比例限制),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取消,并将取消的情况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请于2016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中的“遵义市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851-23163875。
(三)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需了解请直接咨询县招考办(电话:0851-24227336);报考人员因报名系统、相片传输、表证打印等问题需咨询可直接联系市人事考试院(电话:0851-23163875)。
五、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1、考试时间
2016年10月29日上午8:30-10:00、10:00-12:00(8:30考试时同时发放两科试题,10:00收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答题卡,中途不休息)。
2、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
4、考试类别(分类见职位表)
综合管理类(A类)
医疗卫生类(E类):分为西医临床岗位、医学技术岗位、护理岗位3小类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具体内容请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b.aspx?a=77156)查询。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余证件一律无效)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和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分数公布期间确保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关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招考办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县招考办根据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同志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面试人选须持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由县招考办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考办确定并通知考生,考生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和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综合应用能力150分)÷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考办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由招考办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之后放弃的考生,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经招考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考办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考办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4227336(政策方面: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0851-23163875(技术方面:信息填写、交费问题、表证打印等)
监督电话:0851-24221467(湄潭县纪委、监察局)
十三、本《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湄潭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