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遵义市人事考试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报名、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1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要求: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级合格证的人员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可不限专业,取得中级合格证书的人员不限户籍、不限学历、不限专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6.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4日至9月5日9:30至16:3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五楼遵义市人事考试院(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路625号,桃溪加气站斜对面),联系电话:23163875
3.报名所需提供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由报名人员自备,A4纸张大小)、近期纯浅色背景免冠1寸证件照片2张及该照片电子档(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以身份证号+考生姓名命名),另需填写《遵义市人事考试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附件)。同时,报名时还需缴纳100元考试费用。
4.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的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6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遵义市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此证为笔试和专业测试共用,请妥善保管),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程序、时间及内容
所有报名人员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前5名考生为专业测试对象(第5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专业测试)。报名人数不足5人时,该职位取消。
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
(一)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成绩公布后,报考者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专业测试时间:大概在十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市人事考试院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专业测试结束两个工作日后,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参加完笔试和专业测试的报考者中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成绩名次并列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察组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1名拟聘用人选。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对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关于贯彻落实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6]6号)文件精神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人事考试院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3163875(遵义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电话:0851—28981620(市纪委第七纪工委)
附件:遵义市人事考试院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
遵义市人事考试院
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