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2016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六枝特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解决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就业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等有关规定,六枝特区2016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六枝特区2016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测评)程序、公开考试(测评)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六枝特区2016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六枝特区2016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6届及往届毕业生(2016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6届及往届毕业生(2016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非在职)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6年9月19日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9月1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2016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到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9月19日9:00至9月22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六盘水市市县2016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点击“报名确认”进行确认操作。进行确认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在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6年9月22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9:00—2016年9月24日17:00。
2.2016年9月22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6年9月23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在2016年9月24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17:00。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4.网上(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0月24日9:00—2016年10月27日17:00。
五、笔试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二)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本次招聘笔试考试与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类别根据招聘岗位工作实际情况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医疗卫生类下设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类六个小类(详见职位表)。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报考六枝特区公安综合事务中心在岗警务辅助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六枝特区公安局出具的在岗警务辅助人员证明原件。
六枝特区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兵源地为六枝特区的转业士官需持转业士官证。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比例的,在递补复审期内进行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予以公示。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六枝特区公安综合事务中心岗位的考生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后须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在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组织笔试考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他机构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属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项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各招聘单位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六枝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须满三年。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考试所有信息均发布在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uzhi.gov.cn/)。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六枝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858—5322154。
报名缴费技术咨询电话:0858—8694440
(五)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六枝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六枝特区2016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六盘水市市县2016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