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此次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称“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40人,其中A类书记员30名(男女不限),B类辅警10名(其中男8名、女2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有关政审条件;2、自愿从事书记员和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A类书记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学历;B类辅警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警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优先)。
4、A类书记员和B类辅警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6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期间出生),驻马店市常住户口(含所辖县、区),B类辅警要求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2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中院办公楼14楼政治部2335、2336房间)
3、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下列材料现场报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报考B类职位,还须提供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彩照2张。
4、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初审合格后按要求参加相关测试及考察。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5、本次招聘除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外,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zmdzy.hncourt.gov.cn/)进行发布。
四、考试和考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A类书记员加试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计算机录入;B类辅警加试体能测试,主要内容为跑步。具体测试方法另行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及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可以续签。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每月工资1450元(含五险的个人部分),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保险。我院按内部管理有关规定提供就餐、服装、办公用品等方面的必要保障。
联系部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联系电话:2166755、2166756
附:《报名登记表》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