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2名(含计算机专业2名、新闻文秘专业2名),主要从事诉讼活动的辅助性工作。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2、认真细致,自愿从事法律工作,热爱法律事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法律类、文秘类、计算机类专业学历的驻马店市户籍居民(含所辖县、区);
4、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计算机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网络管理人员应精通计算机管理维护,有计算机专业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中院办公楼14楼政治部2335、2336房间)
3、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下列材料现场报名
(1)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4、报名者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参加相关测试及考察。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管理及待遇
根据测试及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可以续签。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每月工资1450元,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保险。我院按内部管理有关规定提供就餐、服装、办公用品等方面的必要保障。
联系部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
联系电话:2166755、2166756、15836723626
附件报名登记表.xls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4月15日
附件:
一、法律类: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
二、文秘类:汉语言文学、文秘、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新闻学、哲学、逻辑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
三、计算机类:计算机、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信息、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技术、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