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招聘6名优秀人才,充实到用人单位,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提高单位人员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6名。其中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3名(财会经济类专业2名、计算机类专业1名),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3名(法律类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且尚未就业的财会经济类专业(含财务管理、会计学、财务会计、经济学专业)和计算机类专业(含计算机、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信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专业)的2016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3、报考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且尚未就业的法律类专业(含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等专业)的2016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招聘考试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无报到证者凭毕业院校证明)、加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加分证书必须于报名期间提交,逾期提交者不予加分。报考者必须本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时现场采集照片,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亲自填写。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弄虚作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下午6点前。
4、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三楼干部股。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6年6月3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人社局三楼干部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试题委托专门命题机构命制,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参加考试时,应试者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笔试时间:2016年6月5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验》50分,《申论》50分。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占总成绩的60%。
2、加分
报考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且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C证)者笔试成绩加5分。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自控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求职动机与职位匹配性、仪表气质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体检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七、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和政审。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政审和考核表、学籍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等,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报考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人员设定5年服务期,本人与单位需签订聘用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是加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泌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