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消化分流要求,结合我县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要求和《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分流工作方案》,经县研究决定,面向我县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编制限额和岗位空缺等情况,计划招聘汝阳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我县目前在职在岗,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截止2016年4月30日任职满3年、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村干部。
四、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拥护党的领导;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被开除公职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2016年汝阳县面向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18:30。
2、报名地点:汝阳县人社局门口(转移就业脱贫工作办公室)
3、提交材料:
⑴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⑵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⑶提供目前在职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6年4月30日)且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证明,见附件3。
4、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数。
5、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60元;并于2016年9月29日至9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18:3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在报名表上签订本人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共两科试卷,其中一科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另一科为申论,两科试卷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所有显示的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
定参加体检人员(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体检费用另行缴纳。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五)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它原因造成拟招聘人数空缺的,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的大学生村干部根据大学生村干部招聘职位表,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行选择岗位。
六、其他事项
(一)以上方案、相关事宜及需公示的信息将在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块(http://www.ryrsj.com/)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由汝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8290725 监督电话:0379-68215120
附件1:2016年汝阳县面向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16年汝阳县面向大学生村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汝阳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