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市各行业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工作。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面向全市招聘派遣员工20名,其中中心城区10名,西平县管理部2名,泌阳县管理部2名,遂平县管理部1名,正阳县管理部1名,汝南县管理部1名,上蔡县管理部1名,平舆县管理部1名(计算机专业),确山县管理部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肯与吃苦,甘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未有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等不良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相貌端正,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普通话标准,有较好的文字基础与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3、应聘的派遣人员自愿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岗位分配。
4、应聘的派遣人员应具有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各县招聘的派遣人员具有各县的常住户口),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优先聘用。
5、所学专业原则为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文秘等。取得国家认定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聘用。
6、应聘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参加招聘的人员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2日-2015年12月28日(公休日除外)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手续:报考者须持本人手写500字以内自荐材料一份,身份证和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三张,证明其资质和学历的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经审验合格后填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员工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交所属辖区公安派出所提供的政审合格证明。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面试主要测评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认知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计划与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参加面试人员招录比不低于三分之一。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福利待遇
对考试、政审、面试合格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