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报请遂昌县民政局同意,遂昌县殡仪馆下属企业遂昌安祥殡仪服务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殡葬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身体健康,体检要求符合浙江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6日8:30—16:00;
2.报名地点:妙高街道君子路14弄7号遂昌县殡仪馆。
3.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0日8:30—16:00到遂昌县殡仪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面试: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后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不低于我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交纳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待遇按规定执行。
八、未尽事宜,由遂昌安祥殡仪服务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8171192、561136、635999。
遂昌安祥殡仪服务部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