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用工8名,主要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工作。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用工8名。
二、招聘条件
1.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团结合作,服从分配,有责任心及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有从事食品安全协管员、公安协警、社区工作经历、法律专业毕业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楼503办公室(中东路633号,联系电话:2050019);
3.报名时间:2016年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4.注意事项:报名时请携带《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视报名情况确定招聘方式,具体另行通知。
五、聘用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岗位聘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岗位聘用采用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工资待遇按本单位编外用工待遇发放。聘用后如发现隐瞒其本人真实情况或有不符招聘条件经查证属实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