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武警丽水市消防支队面向社会招聘办公室文员(劳务派遣制用工)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细心主动,吃苦耐劳、定力强,准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大专以上学历,常住丽水市莲都区市区,年龄18-35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档案整理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5.能在本单位工作至少2年以上;
二、招聘办法
1.报名:于8月14日(星期天)前将《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sxfbgs@163.com;
2.面试、体检、政审(有关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资待遇
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制用工,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本单位编外用工待遇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到手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试用期间享受不低于丽水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上班时间与机关事业单位相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双休。
附:1.报名登记表d (2).rar
2.个人简历
武警丽水市消防支队
201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