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编办核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445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织金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5.外县在职考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3.截止2016年8月19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4.截止2016年8月19日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2016年签约的特岗教师;
5.截止2016年8月19日织金县内在职在编的;
6.截止2016年8月1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7.截止2016年8月19日毕节市卫计系统在职在编的不能报考织金县人民医院04、05职位;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9.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11.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1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织金党建论坛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2016年9月4日。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 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位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打印的《报名信息表》(附件2);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
7.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方案》、《报名信息表》,下载并在《报名信息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不能对《报名信息表》格式作任何改动),用A4纸打印出《报名信息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结合考生所学专业,给予改报其他职位。不能改报或本人自愿放弃改报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
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试时间及科目: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
考试科目及分值:《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于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领取。
笔试成绩将在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织金党建论坛上发布。
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及考试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将在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织金党建论坛上发布。
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末位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以复试面试的方式来确定体检对象,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县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一)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不合格,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不再实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截止2016年8月1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4.近三年中年度考核有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
5.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信息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等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或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8.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织金党建论坛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行文聘用。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或面谈反映,但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间举报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县直事业单位涉及派驻乡镇(街道)职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服务乡镇(街道),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拟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在我县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出县外和参与其他任何形式招考。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组织领导(略)
十三、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7638338
监督电话:织金县纪委、监察局: 0857—7621338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在考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应准考证方能参加。
2.此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都将在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织金党建论坛上公开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电话号码必须准确真实,并随时保持畅通,如因电话号码错误或无人接听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织金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表》.xls
2.《报名信息表》
织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