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17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编办核定编制,县人社局核岗,并报毕节市人社局批准(毕人社复〔2016〕398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详见《黔西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黔西县户籍的退役士兵;
3.部队所在地为黔西县的随军家属;
4.黔西县所辖乡镇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干部”);
5.选聘到黔西县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千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以上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8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定向招聘“村干部”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招聘“村干部”的职位限截止到2016年8月1日在黔西县所辖乡镇(不含水西街道办事处、文峰街道办事处、莲城街道办事处、杜鹃街道办事处)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满1届以上的人员报考,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6.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选聘到黔西县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千人计划)截止到2016年8月1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
7.定向招聘黔西县户籍人员的职位限2016年8月1日户籍在黔西县的人员报考;
8.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拟报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3.截止2016年8月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4.截止2016年8月1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5.截止2016年8月1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及2016年签约的特岗教师;
6.截止2016年8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8.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9.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聘用后的职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25日9:00—8月28日16:00以前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仔细阅读和填写《报名信息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定向招聘“村干部”、“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的职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6年9月1日9:00至16:00。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由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统一修改。
5.2016年8月28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6年8月29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在8月30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通畅。
6.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要求。资格初审由招考单位负责。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48小时内审核完毕。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信息须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向本人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9:00—8月30日16:00。
2.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选择“各地州市入口”后再选择“毕节市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9:00—8月31日16:00。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6年9月19日9:00—2016年9月22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选择“各地州市入口”后再选择“毕节市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0857-8222949)。
政策咨询电话: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57-4246135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在参考人员中,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考面向“村干部”公开招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任职文件(当选证书)、任职情况证明(所在乡镇党委出具、党委书记签字);
(四)报考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公开招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
(五)报考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职位的考生须持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考面向随军家属公开招聘职位的考生须持驻黔西县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
(七)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八)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张。
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并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含定向招聘“村干部”、“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及随军家属的职位),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考生要关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即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及考试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总成绩末位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新一轮面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
八、体检
所有职位的体检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在县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考察政审组审定有《招聘方案》“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246135(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857-4222403(黔西县纪委信访室)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由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并解释。
附件:黔西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rar
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