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工作意见,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以及农村中小学教师缺编的现状,决定选择部分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充实到我县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2016年就业见习毕业生需具备的条件:
两年择业期内(2015年和2016年毕业)离校未就业的,滦县籍全日制大专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2016年我县教育系统见习活动。每个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见习补助。2016年我县教育系统见习活动为11个月,起止时间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
报名时需提交的各种材料:
1、身份证;2、学历证书3、报到证;4、教师资格证;5、就业失业登记证。
除以上各种证件的原件外,还需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3份。
同时填写《滦县教育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一份,加贴小二寸相片一张。
(二)见习人员待遇:
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每月发给不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见习期间的生活标准为每月1650元,按下列标准分担:由见习单位每人每月负担基本生活补助的20%,其余80%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2、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每人150元/年)。
3、高校毕业生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填写《滦县教育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每人可以申报两个岗位。报名时提交从网上下载并填好的《报名表》。
(四)就业见习人员录用:
如果报名人数不大于岗位设置数,则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录用;如果报名人数大于岗位设置数,则根据学校岗位实际、本人志愿进行调剂安置到相应学校。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滦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315-7128603。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