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卫生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引进激励机制,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卫生院院长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选聘路北区韩城镇中心卫生院院长一名。选聘数量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取消选聘计划。
选聘范围为唐山市卫生系统内在职(含二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医院管理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59年5月18日至1984年5月18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领导、医院管理经验、医疗质量管理及综合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医疗、护理操作规程,熟悉医疗文书、处方规范管理,熟悉农村卫生工作相关政策;熟悉新时期医院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医院实际的发展建设方案,能带领职工共同发展;具有丰富的长期从事基层医院医疗、护理、医院管理工作经验(有从事医院院长管理工作者优先)。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5月18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6、具备岗位要求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本人持相关证件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9-24日(8:30-17:30)。
报名地点: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院路36号),咨询电话0315-7215292.
3、应聘人员填写《路北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从网上下载打印)。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必须有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6张。
为确保本次考试的公平、公正,需要对考生学历及资格证书进行网上认证,就认证查询码的获取,请考生报名时提前做好准备,以备查询。
4、2014年5月30日8:30至17:3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应聘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实施演讲现场答辩。
面试小组由七名面试考官组成,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满分100分,70分为及格分。
四、体检、考核、公示
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应聘者第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内容、标准,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路北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路北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www.tslbjy.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七、待遇
本次选聘人员待遇,实行院长效益年薪制,按业务收入核减支出后净结余的5%为年薪,每月预发工资部分,年终在年薪总额中一次性扣除。如果第一年工资总额达不到差额事业单位对应职称的工资标准,按其月工资标准执行。
附:1、《路北区201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rar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