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两名,其中从事基建及办公用房设施设备辅助管理工作及从事公共管理工作各一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具体条件如下:
1、男性,宁波大市户籍,市区有固定住所,身体素质良好,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基建及办公用房设施设备辅助管理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截止1975年8月31日);从事公共管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截止1981年8月31日)。
3、有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
三、报名时间、所需资料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9月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二份;
(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原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三)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323办公室),详细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县前街61号。
咨询电话:55889958
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