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综治信访科辅岗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宁波市常住户口。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2、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有信访综治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3、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招聘对象的标准及条件由高新区人社局审核,具体工作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8月15日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20日。
2.地点: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广贤路999号612室)。
3.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及能反映资格和特长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和体检
1.面试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工作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报批手续。
(四)录用
经过面试、体检等环节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经高新区人社局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
咨询电话:89288571、89288572,朱老师,秦老师。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