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昆明市支会于1998年成立。2007年9月,昆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昆明市支会为昆明市商务局所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业务范围为:负责联系国内外进出口商会、行会、协会组织;向企业和机构提供贸易、经济、技术合作的信息、咨询服务、介绍合作对象、提供有关涉外法律服务;联络国外商会、经贸团体、企业,负责组团参加国外经贸展览会,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接待、组织国外团组在我市举办经贸、技术展览会等。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学历专业其他招聘条件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昆明市支会国际贸易促进1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4—2016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7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南楼)505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a.《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半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一份;
b.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六级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c.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毕业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
d.国有单位职工应聘时应出具单位同意证明;
e.代报名还需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亲笔签字委托书,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联系人:张舒航联系电话:63123289
(二)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商务局负责。专业、学科设置参照《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6年公务员招录目录等设置。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填写《承诺书》。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本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将在昆明市商务局网站上进行通知。
(2)考试形式:采用单人单座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
(3)考试范围:国际贸易工作相关知识
(4)考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周六)上午9:30~11:30。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合格的,由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
时间:2016年8月12日9:00-11:30,13:30-16:00
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南楼)505室
方式:考生本人到场,现场审查资料(其他人代为复审无效)。
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六级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舒航0871-63123289
3、考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和英语口试结合的方式,现场问答主要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考评,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团队协作、逻辑思维、表达能力等,按照百分制评分。英语口试主要对英语口头表达能力进行考评。
4、考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考试时间:2016年8月20日(周六)上午9:30开始
考试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舒航0871-63123289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其中现场问答成绩占面试成绩70%,英语口试成绩占面试成绩3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商务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商务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商务局机关纪委:63123289
第二纪工委:63135305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192326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昆明市支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docx
2016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昆明市支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docx
昆明市商务局(单位盖章)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