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系省卫生计生委直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医药基础和应用研究、生物医学工程研发、医药卫生查新咨询、《福建医药杂志》编辑出版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3、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5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 年7 月31 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 日。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毕业生,报考人员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四年及以上学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
福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www.fjhfpc.gov.cn)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网(www.fjsyky.com)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22日
2.应聘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按照以下要求将报名材料报送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外地考生如无法按期送达材料,请电话联系我院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打印报名表签字后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
(2)自荐材料(自荐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等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证明研究经历或研究成果材料、证书等;
(5)学历、学位原件,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应提供研究生学习阶段研究方向证明;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交。
4、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网(www.fjsyky.com)。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如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7号省医科院十一楼,邮编:350001)
联系人:王林峰 联系电话:0591-87550501
八、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下,由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6953(省卫计委);0591-87517981(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