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法院工作需要,安宁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审判事务助理、书记员、协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合同制法官审判事务助理2名(男女不限),合同制书记员4名(男女不限),合同制协警10名(男8名女2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未受到刑事、行政处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法院工作体检标准要求;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法官审判事务助理需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书记员需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协警需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对具有同类工作经验及特殊技能的人员和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5.限昆明市户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6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安宁市人民法院办公楼(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一楼大法庭。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法院的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户口册、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伍军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照片。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笔试、技能测试各为50分,面试为100分。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综合成绩的20%、20%和60%。法官审判事务助理、书记员、协警技能测试分别按报考岗位进行,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带入面试。
1.笔试
法官审判事务助理、书记员、协警的笔试均为法律常识及写作;
2.技能测试
法官审判事务助理、书记员的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看打,主要考核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协警技能测试内容为体能测试,主要考核立定跳远、50米、1000米(女800米)。
3.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为7月7日、7月8日两天,地点在法院602政治处。
4.面试
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安宁市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合同制法官审判事务助理、合同制书记员基本工资按照3000元/人/月计发(含五险),合同制协警基本工资按照2500元/人/月计发(含五险)。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监督电话:
安宁市人民法院监察科:0871-68699208
咨询电话:
安宁市人民法院政治处:0871-68695365
安宁市人民法院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