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和资阳人才网http://www.zyrc168.com/发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国范围内2014年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受党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限内的,曾受政纪处分且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3.年龄在18—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6日至1996年8月6日期间出生)。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201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8日。
(二)报名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政府东路62号区政府6楼)。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
其中,下列人员报名时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证明;
2.其他人员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身份及无违法违纪证明或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出具档案管理证明;
3.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情况证明。
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只能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报考者持上述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本人如实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1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的文件规定,报考者须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4年8月21日—22日18: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报名收费单到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者意愿和招聘条件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2.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3.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4年8月29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笔试总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于2014年9月1日16:00时前向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及笔试总成绩排名于2014年9月5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布。
6.政策性加分:参加国家、省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指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申论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者,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同上)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同上)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参加国家、省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大学生村干部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由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教育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和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笔试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以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排名并列的全部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录用名额2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编码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申论》、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申论》×6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对未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须不低于本次招聘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所报招聘岗位编码、招聘名额和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申论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学历高低确定名次,下同)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资阳市人事考试网。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主考部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复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工作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体检和考察工作进行监督。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编码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其中报考雁江区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编码101)和雁江区片区水库管理站(岗位编码115)的考生按所公布的招聘单位和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由本人自愿选择聘用单位,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由本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否则不予聘用,且责任一律自负。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 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在公招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除政策规定外,受聘者在雁江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服务期限以本次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算起。
八、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主考机关将公布监督电话,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面试、体检通知等事项,在资阳市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请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依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监督电话:028-26216000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26215776
附件:1. 资阳市雁江区201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rar
2. 资阳市雁江区201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ar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