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精神,结合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实际,经资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名额
临床医生6名、口腔医学2名、医学影像学2名。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即 1979年 11月 20日以后出生)。
2、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即1984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 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一)现场报名
川北医学院和四川医科大学(原泸州医学院)双选会现场。
(二)网络报名
报名人员通过邮件发送《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下载此公告附件填写),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5年12月15日24点(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发送后请电告我院人事科确认是否收件)。
邮件地址:1443312743@qq.com。 394568404@qq.com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人员参加考核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
(二)自我推荐书1份;
(三)同底版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2016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五、考核及公示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经组织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资阳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优先聘用,并在首次签订的服务期限内每年再固定另奖励及绩效工资。
2、此次考核招聘的人员,需与医院签订至少不低于9年(含规培3年)的服务期限协议,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为6年,必须在服务期限协议期满后,才能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3、报名人员或参加考核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将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参加应聘人员的食宿、旅差等费用自行承担。
5、应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6、联系电话:人事科: 028-26229983
王先生: 13778991198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