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下管镇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监执法(公路养护)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7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性别为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有相关执法工作经历、退伍军人、有驾驶证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下管镇政府二楼组织办;联系人:徐女士,张女士;联系电话:0575-82895851。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两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见附件)。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4、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条件符合的人员用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参加面试,其他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录用
1、考试形式:面试。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3、考察或信息调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信息调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不合格致使选聘人达不到选聘要求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4、聘用:经考察或信息调查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录用人员与下管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经济待遇参照下管镇临聘人员待遇。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继续开考。
3、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下管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