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枫桥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1.行政执法队员1名。
(1)性别不限,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有工作经验的优先;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政治思想素质良好、勤奋敬业、责任性强、无违法乱纪行为,2年来未受有关部门处理。
2.社区服务人员1名。
(1)性别不限,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热心社会公益,具备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有文艺特长及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政治思想素质良好、勤奋敬业、责任性强、无违法乱纪行为,2年来未受有关部门处理。
录用人员不安排住宿。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文艺特长等证明资料,并随带1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于2016年7月25日-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枫桥镇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五楼505室枫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填写报名表。
联系人:冯嘉璐,联系方式:89091125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招聘手续的程序进行。
1、笔试内容及时间:笔试内容基本围绕时政、法律、相关岗位技术等方面知识制定,笔试具体时间待报名结束后电话或当面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3、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4、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由枫桥镇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实施,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5、公示: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用。
6、聘用:招聘工作完成后,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镇考核合格,将正式聘用,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诸暨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枫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