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展用人视野,广开用人渠道,切实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内公开招考教育研究中心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考岗位
高中语文、高中英语、高中化学、中小学综合实践教研员各一名。
二、 报名对象
诸暨市在编在职教师。
三、 报名条件
必备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优良,工作作风踏实,富有改革创新精神。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扎实而系统的相应学科基础理论知识。
3.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中学高级职称及以上,对应学科有五年以上教学经历。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能承担、指导教学课题研究,所撰写的相对应的学科论文曾在省级报刊发表,或曾获得绍兴市级优秀论文或科研课题评选一等奖。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独立组织全市性规模较大的教学研讨、教师业务进修等活动。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局任命干部和特级教师年龄放宽到50周岁。
具备上述必备条件,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选备条件之一:
绍兴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绍兴市级学科带头人;绍兴市级及以上名师培养对象;绍兴市级及以上教学业务比赛一等奖。或获两项及以上上述诸暨市级荣誉。
四、 报名办法
1.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向教师公布招考的工作岗位、所需人数和任职条件,教师根据自己的条件和意愿提出应考申请。
2.报名时间:7月11日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教育局党建室(建设大厦1115室)。
3.报名时须随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荣誉证书及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对象须填报《诸暨市教育研究中心教研员招考申请表》。
五、 考试及录用办法
1.根据任职条件及有关资料,组织对应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某一学科报名人数不足三人时,该学科教研员不再组织招考。
2.笔试(专业理论知识考试)。
3.面试。
4.根据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择优录用。
笔试、面试时间为7月中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以上未尽事宜,由局党建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7011594。
诸暨市教育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