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决定公开招聘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及要求
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招聘对象为2015年及以前已经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具体职位要求如下:
神经外科医师1名,职位代码Swy00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
麻醉科医师1名,职位代码Swy002,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
泌尿外科医师1名,职位代码Swy003,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5年以来在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1日-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 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持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它应聘材料到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路290号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报名。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填写《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副主任医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联系电话:0851—28438305。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法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在报名时当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其《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方式、内容及时间
本次招聘由于针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重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纪委全程监督。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2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市卫计委网站进行公示。
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否则职位取消。
面试时间为2016年8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由人事科电话通知考生,请报名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五)考察(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医院人事科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应聘资格。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政审不合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为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后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
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五、监督
医院公开招聘副主任医师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851—28662655(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23119279(遵义市卫计委人事科)
0851—28438261(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党委)
六、其它
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