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岗位及职责
1、招聘岗位: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主要承担政务大厅服务引导、解说、安保等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6月15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遵义市户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6.报名时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证书等)。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红花岗区凤凰路)。
(三)报名所需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及其它相关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填写《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
六、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若初审合格者少于20人则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为闭卷考试,在遵义市人社局和遵义市纪委第二纪工委的监督下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2.参加面试的人员,从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人数按照公开招聘人数和拟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若进入面试的末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遵义市人社局和遵义市纪委第二纪工委对整个面试过程实施监督。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3.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
按照公开招聘人数和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则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则不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结合岗位需要和考察结果,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十一、公示
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对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四、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8225396(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28981985(市纪委第二纪工委)
0851—28662617(市人社局)
400-0851-361 (市人服中心)
2016年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
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