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市人社局同意,溧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常州市户籍或生源;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于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22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报考岗位与回避规定不符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hrss.gov.cn)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0-7月22日9:00~16:00
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
2.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7月20-7月23日9:00~16: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再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请与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19)87269151。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7月24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25-28日9:00-16:00在http://gkzk.liyang.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溧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打印。。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100分制。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将在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在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6)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100分制。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如果该岗位没有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后为所在单位服务5年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151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726915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
八、本简章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