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计划招聘职位及职数
计划公开招聘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14名,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见《桐梓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7.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1日--22日
报名地点: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技事管科。
2.报名所需材料:
(1)《桐梓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且书面承诺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应由报考人员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对相关信息负责。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考生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当场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如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9点。
面试地点:桐梓县县委党校(堰塘湾)
本次招聘由于面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只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具体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1个工作日内将所有面试人员成绩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四、本《招聘简章》由桐梓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请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1—26656687(人社部门)
监督电话:0851--26622973(纪检部门)
梓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