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交通运输局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航运监管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湄潭县交通运输局制定《湄潭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制航运监管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身份
招聘名额为4名(男性),身份属于编制外劳动合同制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热爱航运事业,组织纪律性强;
2、限湄潭县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9日至1998年6月29日之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航运驾驶、轮机、机械操作与维护专业、船舶检验等专业放宽到职业中专;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0cm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的;
4、已被招聘为编制外的人员;
5、其他不适合在交通运输机关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湄潭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三)实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其他证明类材料、报名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二张备用)。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百分制计算,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航运驾驶、轮机、机械操作与维护专业、船舶检验专业优先。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复核和考察
(一)体检。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复核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核和考察,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情形之一或复核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七、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2500元/月(含社会保险),其中初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其他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执行。年休假、病假、事假、探亲假等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取消录聘资格。
联系电话:湄潭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0851- 24221086
监督电话:湄潭县第四纪工委 0851-24225323
九、未尽事宜由湄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湄潭县交通运输局招录聘用制航运监管人员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