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泰顺县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工作岗位在局机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年龄:18—35周岁(1980年7月1日至1998年7月1日期间出生),泰顺户籍。
2、专业学历:中文专业或法学专业,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至8日(上班工作时间)。
(三)报名地点:泰顺县司法局政治处,北大街132号,联系电话:59282530。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泰顺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合同期一年),有关待遇按照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临时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帮助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
泰顺县司法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