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巡察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豫发〔2015〕8号)、《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豫编办〔2015〕124号)和《新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新蔡县巡察服务中心的批复》(新编〔2016〕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中共新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巡察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计划招录工作人员10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5、身体健康。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专业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2年内(截止2016年6月30日)曾受过处分的或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5、参照《公务员法》有规定回避情形的;
6、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6年6月23日至7月5日(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中共新蔡县委巡察办(新蔡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306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填写《新蔡县巡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chrss.gov.cn下载),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所在党支部及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员(预备党员)证明、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其中,2016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确认的人员名单、面试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直至产生差异,成绩较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因本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据考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另行安排。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等。在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中共新蔡县委组织部、中共新蔡县委巡察办共同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转任手续办理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经中共新蔡县委组织部、中共新蔡县委巡察办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表现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规范操作,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审查人员有弄虚作假、严重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取消其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其他事项
人员选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新蔡县委组织部、中共新蔡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396—5922168;县委巡察办0396-2731566。
附件:
新蔡县巡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新蔡县委组织部中共新蔡县委巡察办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