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五项市政公用事业以及城区公共自行车督查监管水平,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督查管理编外人员。具体招考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热爱市政公用事业,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需要,具有驾驶电瓶车或摩托车技能,巡查车辆自带。
(二)30-50周岁,五官端正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服从单位调配管理。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
2.报名地点:歙县市容管理局(徽城镇紫霞路45—3号)
联系电话:6536502(局办公室电话)
联系人:冯先生(18755985158)
3.报名要求:报名者随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
(二)考试考核:采取面试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业务知识、专业职能等能力以及仪表容貌、敬业爱岗、精神状态等方面,满分100分。
经报名审查合格的应聘者,于6月27日上午8:00到歙县市容管理局参加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5名,由领导小组实行综合考核打分,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综合能力等方面情况。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与考核进入前5名的人员安排体检,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综合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及自动放弃所造成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综合成绩和聘用:应聘者综合成绩=面试成绩×80%+综合考核成绩×20%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聘用人员试用一个月,经考核合格后,由市容管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应聘者经面试、综合考核、体检合格,聘用后由我局统一安排督查管理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试用期一个月,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月薪2000元左右。
(二)每周正常休息一天。
(三)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统一购买五险,并购买意外险
歙 县 市 容 管 理 局
歙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