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市残疾人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如皋本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名市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1、岗位类别:专业技术
2、岗位名称:助理会计师
3、岗位级别:专业技术 十二级
三、选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本市在岗、在编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人员,年龄35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大学本科学历。
3、具有助理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五年以上。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不得应聘。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如皋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3- 87633290 。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市人社局、市残联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数达到2:1方可开考。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10人加试会计专业知识笔试,取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人际关系、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考试时间11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考察:根据考试成绩(如有笔试时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残联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时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并结合单位要求作出适岗评价。
5、公示: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6、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者,按照人社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资格。举报电话:0513-87284518。
六、其他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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