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2013]43号)要求,根据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工作需要和在岗人员的实际情况,拟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办公厅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人,主要从事视频会议、网络应用等政务信息化服务。
2、资格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爱岗敬业,品德良好;(2)中共党员;(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5年以上通信、网络等信息化相关工作经历;(4)熟悉网络、视频会议和计算机主流技术,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软件,精通计算机office办公应用软件开发技术,并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等级证书;(5)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6)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爱国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7)身体健康。
二、招聘方式及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拟采取考核的方式,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履行岗位聘用手续。
(一)发布公告
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人事处(北陵大街45-9号省政府办公厅办公大楼312室)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审核原件,留1份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审核原件,留1份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经资格审核后,岗位招聘人数与初审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考核由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围绕被考核对象在现实岗位中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招聘岗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内容进行,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招聘单位将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七)聘用
省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组织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而后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正式确定聘用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2013]43号)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24-86892313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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