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临床工作需要,青州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护理(助产)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青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助产)人员计划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或辞退的公职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已在青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以及合同制护理(助产)人员。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职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日9:00-5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5月12日11:00-5月15日16:00
报名网址: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qzwsw.com)
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5月12日11:00-5月15日16:00
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5月12日11:00—5月1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5月24日9:00—5月27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青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助产)人员报名登记表》、《青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助产)人员诚信承诺书》(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持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16年5月12日11:00-5月16日16:00到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583号)307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青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助产)人员报名登记表》、《青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助产)人员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已注册执业证者提供)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同时缴纳面试费70元(鲁价费函[2008]13号)。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各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笔试情况进行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内容为护理方面专业题。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3.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学历高低、面试成绩高低、年龄小大确定名次。
五、体检考察
考试名次确定后,按相同职位统一录取的原则,根据名次及各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由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六、录取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名次根据本人填报的单位和职位确定工作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合格的初录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其人事关系由青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整体托管。各医疗卫生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填写《卫生计生系统合同制人员录用表》,单位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含参加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其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年省政府公布的青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八、其他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初录人员等有关事宜及时在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qzwsw.com)、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zrsj.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36-3221673(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536-3279845(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0536-3234016(青州市人民医院)
18265632211 (青州市中医院)
0536-3223309(青州市妇幼保健院)
附件:
青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助产)人员计划表.xls
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