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乐清市环境卫生管理总站拟向社会公开聘用办公室文书1名和设施运营室台账统计员1名。
一、聘用条件:
(1)办公室文书岗位
1.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户籍在乐清建成区范围内(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
2.文秘或中文相关专业,文秘中级以上职称,能熟练运用办公系统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
3.政治素质高,忠诚可靠,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2)设施运营室台账统计员
1.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户籍在乐清建成区范围内(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
2.计算机及相关专业,能熟练运用excel,word等办公系统软件。
3.政治素质高,忠诚可靠,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人员性质及工作待遇:
1.人员属于派遣制和劳动合同制相结合的临时工性质工作人员,与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由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派遣至乐清市环境卫生管理总站工作。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合同两年一签,工资待遇面议。
三、聘用考核办法:面试+考察,有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环境卫生管理总站办公室(人民路2号乐清市第二行政管理中心5幢3楼)报名,联系电话:13750900156。
乐清市环境卫生管理总站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