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为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学龄前子女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20日期间,通过现场送达(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或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灯芯巷25号市府机关幼儿园办公室(行政楼206室);
电子邮箱地址:852454442@qq.com。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附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者须在报名截止前将1寸免冠证件照的电子文本(jpg格式全彩照片,小于200K,高度300像素*宽度200像素)发至852454442@qq.com。
4.其他事项:
⑴准考证电子稿将通过应聘人电子邮箱发送,考生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⑵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将在领取准考证前另行通知原件校验时间;
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的,不开考。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
3.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或面试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z.hrss.gov.cn)与招聘单位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393820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