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245名。本次招聘分为面向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两部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愿意长期在我市山区、海岛学校任教,身心健康,具体条件如下:
(一)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为: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瑞安市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毕业的,年龄放宽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专业、资格等详细条件请见附件1。
(二)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为: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财会、校医不作要求)。瑞安市户籍,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放宽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非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附件1中岗位类别注明“不限”的指师范类、非师范类考生均可报名。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数
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2016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考网址:http://rarsks.ruian.gov.cn(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6年5月14日0时—2016年5月15日24时。
报考人员须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的无效。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逾期系统将关闭并不再受理注册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师范类毕业生可报非师范类岗位,但不能兼报,否则视为无效;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5月16日0时—2016年5月17日24时。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初审未通过的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关闭。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6年5月18日0时-2016年5月19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7时,逾期系统将关闭并不再受理报名。
4.缴费确认
时间:2016年5月20日0时-2016年5月21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情况。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40元,两科共计8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招聘计划数核定及改报名
鉴于个别学科短缺及山区、海岛、农村学校师资薄弱的实际,本次招聘的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特殊教育、中职学校部分专业课岗位,湖岭学区、高楼学区、马屿学区(中心校除外)、陶山学区(中心校除外)属学校和海岛学校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详见附件1)。
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于2016年5月22日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瑞安人才网予以公布。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改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5月23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设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安阳南路772号教育局大楼三楼组织人事科三办公室)。
6.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
时间:2016年5月26日0时-2016年5月27日24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录打印。
(二)笔试
笔试日期定于2016年5月28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科目等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财会、校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合成笔试总成绩;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和70%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入围资格复审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考生须参加2门科目的考试,否则考试总成绩无效,并视同当天缺考;因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而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同分的,财会、校医岗位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其他岗位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两科成绩均同分的,另行加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瑞安人才网公布。
2.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1)身份和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历届生落户时间截止至资格复审结束之日;户籍因就学迁往高校的2016届毕业生,凭有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参加资格复审。
(2)教师资格证。考生须提供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对于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凭《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参加资格复审,否则不予入围体检。
(3)学历证书。历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原件;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取得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师范类证明材料。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属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不能证明属师范类的,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的须由所在高校出具,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的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5)其它材料。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取得的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体检资格。出现以上情况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察
在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瑞安人才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操作流程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瑞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2.对于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3.新聘用的教师必须在优质中小学培训基地学校跟岗锻炼一年,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给予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新聘用的教职工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要求
(一)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6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二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招聘咨询电话: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5895851、0577-65807879。
瑞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rajyj.com/
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http://www.ra12333.com/
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