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畜牧兽医局因工作需要,向社会招聘5名专业临时工。
一、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敬岗爱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能承担畜牧兽医(检疫、诊断、采样等)室外工作任务。
2、专业人员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畜牧兽医专业优先,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检验检测、动物防疫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学历放宽到中专,年龄适当放宽。
二、岗位基本要求
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开展常见动物疫病诊断、野外动物病料采样以及实验室检测,胜任动物检疫值夜班任务,等等。
三、报名时间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4月14-20日期间5个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人:灵溪镇仁英路45号306室,陈先生,咨询电话:13566122882。
(三)报名材料:1、必需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2、参考材料:单位证明原件(证明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及年限),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原件一并备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结束日后的2日内完成初审。经初审合格者,本局通过手机和短信形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初审不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县农业局组织有关人员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面试,拟定考察人选,到考察对象的原服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进行考察。
(二)考察合格后须参加本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用。聘用人选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签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一订,试用期三个月。待遇按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苍南畜牧兽医局应聘报名登记表。
苍南县畜牧兽医局
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